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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教机构欲搬家客户要退款遭拒 协议被指霸王条

文章来源: 泉州网 发布时间:2014-12-13 10:22:28 浏览次数:134

某幼教机构欲从丰泽区某小区附近搬到万达的消息传开后,吴女士却开心不起来,因为女儿以后上课很不方便,于是要求退款,却遭到对方拒绝。

吴女士十分重视女儿小雅(化名)的教育,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,她就将孩子送到离家不远的该幼教机构上课。去年9月份,她又交了一年的学费13337元。吴女士介绍,这是按节结算费用的,并无明确的时限,只要没上完可以一直持续下来。由于以前的课程没上完,这次预付的90多节课都没用上。

几天前,吴女士听说该幼教机构欲搬到万达的消息,她立马找老师核实,得到确认。吴女士说,她和爱人经常加班,当初选择该幼教机构,图的是接送方便,对方一搬家,他们肯定没办法接送孩子,因此她找到幼教机构,要求退款,却遭到拒绝。“她们称该协议既然签订,就不能退款。”

昨日幼教机构一名姓庄的工作人员称,他们确实要搬到万达,吴女士要求退费,她表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。“我们提出接送孩子上下课,但吴女士不答应。”

据悉,双方签订的《课程销售协议》约定:“所上课程节数未超过三分之一,退已付费用的三分之一。”“所上课程节数超过三分之一,一律无退款……”多名律师认为,该协议系格式条款,一些约定属于霸王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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